珠规建墙〔2017〕21号
各区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机构、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行业产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行业诚信评价的通知》(珠规建墙〔2017〕5号)文件要求,我办决定近期联合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开展2017年上半年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诚信评价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市(区)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相关人员组成诚信综合评价检查组。 二、检查时间、范围 2017年6月19日之前为企业自查阶段,6月20日-23日为综合评价检查阶段。检查范围:获得《珠海市新型墙体材料确认证》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共计9家(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企业生产基本条件、诚信建设、人员与生产设备、试验室与质量控制、企业文化及安全文明生产、奖励项等内容。 四、企业需提前准备的资料 (一)基本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及新墙材确认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环评批复原件和复印件、设施设备备案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注册商标、近一年财务报表、土地使用证明、生产线设计产能证明; 3、合同管理制度汇总表、纳税证明材料等; 4、行业统计报表复印件。 (二)企业管理制度与设备管理 1、应配备的技术人员花名册、身份证、职称证和社保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主要生产设备台账、运输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企业管理制度汇总表及相关资料、技术标准规范汇总表及相关资料; 2、企业组织机构图、质量和环境及安全管理体系制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3、使用先进生产设备证明、获评示范线证明材料; 4、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明、员工花名册和社保证明、行业自律证明。 (三)安全文明生产和企业文化建设 1、厂区绿化情况照片、安全生产和企业文化相关资料; 2、企业管理、新技术、新产品获奖获评证明材料。 (四)试验室与质量管理方面 1、试验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或自检记录; 2、检测员上岗证; 3、试验室相关检测制度和检测台账、原始记录; 4、原材料采购制度、原材料储存制度、合格供方档案、原材料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账; 5、蒸养制度、生产过程中质量标准或制度、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验记录; 6、排污许可证。 五、相关要求和措施 (一)各生产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企业自查工作,并对检查所需资料分类整理,资料齐全完整、真实准确; (二)检查组将按照《珠海市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企业诚信评价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对存在的问题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检查人员对检查项目如实记录、签名确认,及时收集整理检查资料,编写检查工作总结; (四)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珠海市新型墙体材料确认证》年审依据之一,并按分数排名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及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检查组检查范围及日程安排 2.珠海市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企业诚信评价评分表
附件:1、检查组检查范围及日程安排.doc
2、珠海市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企业诚信评价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