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产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预拌混凝土企业综合素质,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珠海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的通知》(珠规建质〔2017〕17号)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下半年预拌混凝土质量和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方式
本次检查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由市(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相关人员组成诚信综合评价检查组,采取分组、分片区、交叉检查方式(见附件1)。
二、检查时间、范围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2月15日之前为企业自查阶段,12月20日~29日为检查组综合评价检查阶段。
(二)检查范围
全市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在产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共计27家(见附件2)。
三、检查内容
企业基本条件、诚信建设、人员与生产设备、试验室与质量控制、企业文化及安全文明生产、奖励项等内容。
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需提前准备的资料
(一)资质动态管理
1.基本条件类: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环评批复及环评验收文件、产品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证明、广东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监管平台企业登记备案表、近一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建设类:近半年度销售合同、合同台账及相关制度、售后回访相关制度及记录、企业诚信教育活动记录、依法纳税证明、近半年行业统计报表。
3.人员与设备类:企业组织架构、合同备案登记表、资质要求的技术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上岗证、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社保证明、持证人员近一年内继续教育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员工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证明、企业生产管理制度、主要生产设备台账、运输车辆行驶证,厂区环境和扬尘治理情况,运输车辆管理整洁情况。
4.企业文化及安全文明生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文明和绿色生产现场情况照片。
5.奖励项:科技创新、获奖和公益事业相关证材料等。
(二)试验室与质量管理
1.技术管理类:试验室管理制度、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性文件和第三层次文件)、标准及规范文件(有标准更新的需提供培训记录)、试验仪器设备台账、试验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或自检记录、试验设备档案资料。
2.原材料管理类:近半年的采购技术要求文件、合格供方档案(包括原材料供方管理程序文件、合格供方台账、评估报告等)、原材料进货台账、进货单及供货方合格证明、原材料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账、送检报告或委托单。
3.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类:近半年的试配报告(包括:试配记录、汇总表及相关资料)、配合比通知单和配料清单、生产台账、运输调度表。
4.出厂混凝土质量管理类:近半年的生产计量设备零点校核记录、出厂记录、取样及相关检验记录、《预拌混凝土发货单》《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每个月的混凝土强度统计分析报告、强度评定相关记录。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企业自查工作,并对检查所需资料分类整理,资料齐全完整、真实准确。
(二)检查组将按照《珠海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评分表》(见附件3)进行现场评分,对存在的问题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检查人员对检查项目如实记录、签名确认,及时收集整理检查资料,编写检查工作总结。
(四)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将按分数排名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及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纳入诚信黑名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检查组检查范围及日程安排.doc
2、珠海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评分表.doc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12日
(联系人:简风华,联系方式:225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