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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住规建局关于珠海市2018年上半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和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8-09-07     浏览:857

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散装水泥办、质检站,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加强对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依据《关于开展珠海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的通知》(珠规建质〔2017〕17号),2018年6月19日至26日,我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上半年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和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本次评价检查由市(区)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及行业专家组成4个小组,采取现场勘查、审核资料、现场取样检测等方式,对全市26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诚信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条件、诚信建设、人员与生产设备、试验室与质量控制、企业文化及安全文明生产、奖励项六个方面。经现场综合考评,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评定等级为优秀;华润混凝土(珠海)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评定等级为合格;珠海市金益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评定等级为基本合格;珠海市智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因相关手续不齐全,不列入本次诚信综合评价排名,珠海市联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停产,企业绿色生产改造尚未启动,未纳入本次诚信综合评价。
    本次现场抽检重点是对砂、水泥、粉煤灰等主要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共抽检砂26组、水泥26组、粉煤灰26组。其中砂,氯离子含量合格26组,合格率为100%;水泥,3天强度合格26组,28天强度合格26组,合格率为100%;粉煤灰合格?23组,不合格3家,合格率88.5%,粉煤灰不合格的三家企业分别为珠海市文冠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凌宇混凝土有限公司和珠海市润濠混凝土有限公司,其强度活性指数<70%。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管理整体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一是各企业基本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尤其是针对扬尘治理工作,各企业均按照扬尘整治工作要求,制定了防尘措施及预案,设立了扬尘领导小组,并制定雾炮降尘使用规范和开启时间表。二是各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了专业档案管理人员及档案存取专柜,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存取趋于完善,企业档案管理水平和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有大幅度提升。三是全行业能够按照《珠海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建设指引》要求,加强企业绿色生产管理,企业绿色生产改造基本完成。如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珠海)有限公司、珠海市华三时润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澳砼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成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明洋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智海建材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志隆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方力源建材有限公司已按绿色生产要求完成搅拌楼、输送带及原材料堆场的全封闭,并加大绿色生产投入,添置新型绿色生产设施、设备,对污水及固体废弃物处理、沙石分离系统及车辆冲洗等设施设备进行了改造升级,污水及固体废料经过系统处理实现了全回收利用;珠海振业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新鸿骏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宝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和珠海凌宇混凝土有限公司4家企业均已完成搅拌楼、输送带全封闭,目前正在积极进行原材料堆场全封闭施工。其他因用地原因没有通过原材料堆场建设规划许可的企业,现已基本完成了搅拌楼、输送带全封闭,原材料堆场均安装降尘喷雾设备。全行业均能够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厂区内设立喷雾降尘系统,基本实现了厂区喷雾全覆盖,有效减少了粉尘排放,行业绿色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四是大部分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能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各项原材料试验,能够根据生产需要及时调整配合比设计,设备仪器基本能按时进行检定或校准,计量误差在标准要求范围内,检测环境条件符合要求,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正常,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控制总体状况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企业对此次评价检查重视程度不够。相关资料准备不充分,企业制度不健全,内容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少数企业对行业绿色生产认识不足。主要表现为个别企业改造工作进度缓慢,有些企业仅进行了局部项目的改造,个别企业绿色生产管理出现倒退现象。厂区地面硬化、绿化不符合要求,原硬化的地面破损严重,废物堆积、场地积水、排水不畅现象仍然存在。
    (三)部分企业对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仍不够重视,未能及时更新相关标准规范和组织相应的学习。
    (四)企业对运输车辆管理不到位。企业运输车辆车身外观陈旧现象普遍存在,罐体未标注企业名称,运输车辆出厂未能设置安全有效的防渗漏、防污染等保障措施。
    (五)试验室及质量管理还存在不足。部分企业未能按照要求参加市(含市级)以上行业性比对试验以及强度统计分析。本次检查对企业试验室的检测能力进行了重点考核,安排了氯离子含量测定和粉煤灰细度检测。氯离子含量测定中部分检测员试验过程未用支架,操作不规范,个别检测员不会操作氯离子快速检测仪,6家企业检测结果不满意,分别为:珠海飞天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汉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锦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成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智海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金禾砼混凝土有限公司。
    检查组针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企业按时限要求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接受检查组复查。
    三、处理决定
    (一)对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给予通报表扬。
    (二)对珠海市金益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汉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文冠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飞天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江河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凌宇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金禾砼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新鸿骏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联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9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
    (三)珠海市联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已于年初正式停厂。若要恢复生产必须完成绿色生产改造,经所属主管部门对各项指标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混凝土生产企业针对本次检查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限期完成整改,我局将对部分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对抽样检测粉煤灰不合格的三家企业,要求加倍送市(区)质检站复检,同时,对于已使用了该批次粉煤灰的混凝土,将加大对现场已施工部分的回弹和抽芯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三)对本次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企业,以及绿色生产改造不积极或质量标准不严的企业,将列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通过市建设信息网向全市通报。
    (四)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特别对绿色生产升级改造未完成的企业要重点跟踪推进、加强监管,督促其按照《珠海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建设指引》要求完成改造。
    (五)《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于?2018年6月1日已正式实施,各企业要加强对新标准的学习,实验室要注重对粉煤灰强度活性指数的检验,确保粉煤灰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后使用。
    (六)各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制定培训和考核计划,加强对技术负责人、实验室主任等人员的理论考核和试验员的现场检测考核,加强组织企业间各种检测能力比对验证,提升企业检测能力。
    (七)加快推进预拌混凝土行业信息监管平台系统的对接和运行工作,全面实现行业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附件:珠海市2018年上半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评分排名表.doc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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